家电新政:禁擅自向用户发送商业短信
时间:2013-04-26 来源: 浏览:325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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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不管你愿意不愿意,垃圾短信有时总是突如其来肆意“扰民”,这种现象将有望得到根治。日前,工信部相继发布了“深入治理垃圾短信息专项行动”工作方案,以及“规范企业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经营行为”的意见等法规,明确规定未经用户同意、请求或用户已经明确表示拒绝的,电信业务运营企业不得向用户发送商业类短信息。

  对于商业性短信息的订制和退订,该方案规定电信业务运营企业未经用户同意或请求,或用户已经明确表示拒绝的,不得向用户发送商业类短信息。其中将重点清理基础电信企业自有及合作的端口类短信息发送业务,凡用户明确表示对其造成侵扰的商业性短信息发送行为,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。

  同时,电信运营企业还需升级垃圾短信息网间联动处理平台,以建成全国范围内跨企业、跨地区的垃圾短信息治理协调支撑平台,从而汇总网间垃圾短信息举报信息,及时下发相关属地企业并跟踪反馈。此外,就电信运营商争抢激烈的校园通信市场,意见要求电信运营商在进行校园业务经营中,不得与教育机构签订排他协议,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。

来源:广州日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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